根據《香港國安法》規定,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,以持續有效防範、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。本年三月二十三日,政府刊憲公布修訂《香港國安法》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,並於同日生效。相關修訂為特區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、堵塞制度漏洞的必要舉措。 可是修訂公布後,美西方再次藉機炒作,刻意挑選個別條文抹黑香港政府,包括警方可要求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解密方法,以及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