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記者楊心慧/台北報導〕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收賄圖利等案,台北地院上月廿六日判處十七年徒刑、褫奪公權六年。完整版判決書昨出爐,柯文哲辦護律師主張不當訊問、非合法取得的對話證據紀錄等,北院合議庭認定對話紀錄、相關筆錄仍具證據能力;北院合議庭直指柯文哲自始否認犯行,未能正視錯誤,且未繳回全部犯罪所得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