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案今(14)日上午將召開首次審議庭,距離1月6日召開第12次程序庭已事隔3個月。之前辯方質疑檢方「違法監聽」應排除、檢調刻意洗筆錄,有扭曲內容與蓋牌之嫌,檢方則回嗆辯方才是刻意「洗印象」;經法院合議庭於3月認為,攸關重大公共利益,認為合法監聽取得之內容得適用通保法規定取得證據能力,監聽內容具備證據能力,首次審議庭檢方雙方將再度同堂攻防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