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父親在女兒9歲至11歲期間,以通宿便為由,拿按摩棒和酒瓶插入肛門7次,被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,最高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2月定讞。父親平時和女兒同住在新北市林口區住處,他2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