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政公署今日(14日)落案起訴一名中間人,控告她涉嫌於2010年向兩名會計師事務所時任經理提供賄款共40萬元,以協助一間布料生產商來港上市。 廉署2010年3月底接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(證監會)的轉介個案,當時被告已離開香港。她早前回港後被廉署拘捕。經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,廉署今日起訴被告。 陳秋云,72歲,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,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9(2)(a)條。她已獲准保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