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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禮讓撞傷行人辯閃機車 駕駛和解抗罰仍慘輸 | Collector
未禮讓撞傷行人辯閃機車 駕駛和解抗罰仍慘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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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禮讓撞傷行人辯閃機車 駕駛和解抗罰仍慘輸

駕駛阿哲(化名)前年12月開車行經桃園市八德區一處路口,因未禮讓撞傷行人,挨罰7200元、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,但他辯稱當時是為了閃避機車才會不慎發生碰撞。不過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檢視監視器影像畫面後,並沒有看見所謂的「機車」,於是裁定駁回阿哲的告訴。 《詳全文...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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