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4月16日接獲一名女子報案,指早前從一網上投資平台認識一名自稱投資專家的騙徒,對方其後透過一網上通訊程式要求她下載一個投資應用程式。報案人於1月至4月先後按指示匯入約486萬元至指定的20個不同銀行戶口。報案人其後懷疑受騙,遂報案求助。 經初步調查,案件列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」,交由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調查組人員跟進,暫未有人被捕。警方提醒市民,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,一經定罪,最高刑罰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