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小芸(化名)被指控提供4個金融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,導致8人受騙,共計損失151萬元。雖然一審律師為小芸辯護,主張她因為戀愛腦才會落入詐團陷阱,獲判無罪,但案件進入二審出現反轉,台南高分院法官裁定撤銷原判決,改依法判處她有期徒刑5個月,併科罰金15萬元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