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llector
男涉兩岸非法匯兌8000多萬 橋頭地院依法判刑 | Collector
男涉兩岸非法匯兌8000多萬 橋頭地院依法判刑
Newtalk新聞

男涉兩岸非法匯兌8000多萬 橋頭地院依法判刑

示意圖。(圖取自Unsplash圖庫) Newtalk新聞 (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20日電)蔡姓男子涉嫌從事非法匯兌,牟取新台幣與人民幣匯率價差並收取手續費,總計匯兌新台幣8000萬多元,獲利10萬多元,遭橋院依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1年8月徒刑。可上訴。 橋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提到,蔡男自民國105年至106年間,與在中國的黃姓商人等人配合,另與在台的曾姓男子配合,由黃男、曾男各自利用自身或其家屬銀行帳戶,接受他人委託從事兩岸非法匯兌,蔡男再從中收取手續費。 判決書指出,蔡男等人涉嫌反覆經營台灣與中國匯兌業務,總計匯兌金額達8000萬多元,其中蔡男以每兌換100萬元,收取125元手續費,總共獲利10萬多元。 法官審酌,蔡男於偵查中自白且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,兼衡其素行、犯罪動機、目的、手段與獲利程度等,依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,處蔡男1年8月徒刑,緩刑4年,並應向公庫支付35萬元。可上訴。(編輯:張銘坤)1150420 延伸閱讀: 保立委資格?李貞秀聲請暫時處分還有救 律師曝關鍵路徑 鄭麗文申請480萬 林佳龍:習近平認定民主基金會是台獨組織「很矛盾」 軍購機密專報 顧立雄:希望1.25兆預算獲得支持 美軍開火扣押伊朗商船 德黑蘭拒絕和談 油價反彈逾5%、金價回檔 「聲請假處分」想當立委!李貞秀控黃國昌毀約在先:是我的搶不走

Go to News Sit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