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更的士司機因電單車被他人移離泊車位而收罰單,一時氣憤在觀塘點燃佔用了自己車位的電單車上覆蓋的布,惟火勢波及鄰近的30多部電單車及私家車等,損失價值約92萬元。的士司機今早在荃灣裁判法院(暫區域法院)承認縱火罪,辯方求情指被告的電單車並非首次遭他人移離,更因此面對超過10張罰單,深感憤怒的情況下魯莽地犯下本案。法官林嘉欣直言,被告確實面對不公平的事件,惟控方回應被告只能尋求警方協助。林官將案件押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