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港一間遊藝場發生性騷擾案件,黃姓男子趁女員工如廁時闖入廁所,強行環抱並觸摸身體、親吻臉頰,過程中不顧對方反抗。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犯行明確,雖被告辯稱雙方互動自願,法官不採信,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。全案仍可上訴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