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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黨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貪 一審重判12年 | Collector
國民黨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貪 一審重判12年
自由時報

國民黨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貪 一審重判12年

〔記者王峻祺、江志雄/宜蘭報導〕國民黨籍宜蘭縣三星鄉長李志鏞,因圖利特定廠商並收賄,宜蘭地方法院昨宣判,認定兩項工程共收賄廿萬元,依貪污罪判處十二年徒刑,褫奪公權三年;李志鏞被依法停職,將由縣政府派員代理鄉長職務。 依法停職 由縣府派員代理 李宣布退出選舉 將上訴 宜蘭地檢署調查,李志鏞在二〇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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