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邱姓男子因與同居女友發生爭執,出手毆打女友,除了掌摑、搥胸以外,還抓起拔釘器打女友的頭,並抓女友的頭部撞牆。女友被打到顱內出血,送醫治療後至今仍因重傷而單側手腳無法出力。一審法院將邱男判處有期徒刑6年,案經上訴,高等法院二審22日依重傷害罪改判5年10月,記者詢問他是否願意賠償?邱男竟冷回「不會」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