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將於4月30日起實施新法例,任何人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、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,即屬違法。衞生署署長林文健醫生強調,新法例對旅客及市民一視同仁,違者將不作警告直接執法,定額罰款為港幣3,000元。林文健相信,「旅客不會為了吸食另類煙草產品或者吸煙而來港旅遊」,所以措施不會影響旅客來港意欲,並有信心能進一步降低本港的吸煙率。 煙霧亦有二手煙效果損健康 林文健今早(26日)在電台節目表示,由周四起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