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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追求女子誤認有情敵持刀傷人 認罪但手段凶殘法官判刑1年6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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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追求女子誤認有情敵持刀傷人 認罪但手段凶殘法官判刑1年6月

李姓男子誤以為蘇姓男子是他的情敵,趁對方午休時,持刀刺傷蘇男胸、肩、背和手肘。法官審理後,認定李男犯傷害罪,且手段凶殘,但考量他坦承犯行,判刑1年6月。全案可上訴。判決指出,30多歲的李男追求周姓女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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