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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部有房但北上工作租屋族有福!可申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最高18萬
自由時報

南部有房但北上工作租屋族有福!可申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最高18萬

今年5月報稅季即將開始,綜合所得稅之納稅義務人、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「無自有房屋」卻須租屋供自住,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,每年所支付之租金減除政府租屋補助後之金額,得列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,每一申報戶最高可扣除新臺幣18萬元。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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