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一名人夫阿明(化名)自2024年起,頻繁以工作出差為由離家,妻子小美(化名)直覺有異展開調查,驚覺丈夫竟天天進出女同事花花(化名)的香閨,兩人甚至在大街上親暱牽手、依偎約會。士林地院一審判處花花應賠償20萬元,但案經上訴,高等法院考量小三經濟實力雄厚,改判40萬元定讞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