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煙新例今日正式實施新規定,禁止市民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及其他指明另類煙產品,包括煙彈、煙油、加熱煙煙支及草本煙等。違例者會即時被票控,定額罰款3,000元。衞生署控煙酒辦人員早上在金鐘一帶巡查及派發宣傳單張,提醒市民新例內容。控煙酒辦表示,首日已至少發出兩張告票,涉事人士在公眾地方持有加熱煙。 執法細節:煙機或一併檢取 控煙酒辦主任林民聰指出,新例下督察巡查時如發現違例情況,會即時發出罰款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