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眾地方禁止管有指明另類煙(包括電子煙彈、煙油、加熱煙支和草本煙)的規定今日(4月30日)生效。適逢明日(5月1日)是內地勞動節五一黃金周開始,香港海關今日在小紅書等不同社交平台發帖,提醒市民旅客切勿以身試法,不要攜帶電子煙入境香港。 資料顯示,攜帶另類吸煙產品(包括電子煙及加熱煙)入境會觸犯《進出口條例》,一旦罪成,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200萬元及監禁7年。 另外根據目前最新規定,任何人士在公眾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