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教練小美(化名)被指控與人夫阿強(化名)交往5年,還相約上摩鐵發生性行為,因而被正宮提告求償200萬元。雖然小美認為正宮只針對她提告,有權利濫用之嫌,但台中地院法官沒有採信,日前仍判她應賠償40萬元較為適當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