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阿豪(化名)去年間透過網路認識未成年少女A,雙方交往成為男女朋友,他趁著發生性行為時偷拍,後來得知A女懷孕還報警,竟威脅要將性影像賣出去,因而挨告。彰化地院法官審理後,依犯無故重製少年性影像罪、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,判處阿豪有期徒刑1年6個月、3個月,僅恐嚇部分得易科罰金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