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療保健通路商和豐國際進口的眼部用清淨棉,在前年遭查獲未獲藥品認證,就以具有「殺菌」等功效在台販售,公司和林姓負責人被依最重可判刑10年、罰金10億元的輸入禁藥罪送辦。林女喊冤,已進口同款清潔用品25年,因員工想換包裝,不慎在標籤上多打字造成誤會,檢察官相信認為是無心之過,處分不起訴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