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兒園監視設備保障幼兒與園方權益,新北市教育局公布「新北市教保服務機構監視錄影系統管理具體作法」,將攝錄影像保存期限由中央規定14天延長至30天,並自民國115年至117年啟動第一階段「監視錄影系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