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一名田姓男子於113年1月10日上午發生車禍,遭鍾姓老翁駕車碰撞重傷,經歷手術、2年修養後仍有嚴重後遺症,須仰賴輪椅才能活動,未料在雙方商討賠償事宜時,鍾翁為逃避賠償責任,竟於113年7月將其名下位於新竹縣、市價逾千萬元的房產以贈與為原因轉移到配偶名下,田男因此提出告訴,請求撤銷贈與。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,判決該筆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登記塗銷,回復登記鍾翁所有。可上訴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