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政署長張榮興之子涉入的火鍋店衝突案,外傳張男制伏竊賊後居然拿熱湯淋竊賊手施虐,並強指居留竊嫌在店內長達1小時,最離譜的是,警方第一次移送本案,竟沒有檢附竊賊送醫紀錄、驗傷報告及相關送醫監視器影像,導致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竟認為竊賊所稱「只是當事人單一說法」,甚至無視張男戕害犯罪嫌疑人人身安全,草草不起訴處分,台中檢警偵查刑案量能何時變得如此微弱,還是台灣司法已經墮落到因人設事?此案已在基層引議論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