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Ttoday
陸軍一名士官8年前吸毒被送辦,因初犯獲緩起訴處分,陸軍司令部將他停職1年,隔年士官申請復職被以〈服役條例〉拒絕,他提起行政訴訟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陸軍引用法條有誤,應依〈任職條例〉審核,判他勝訴,可以復職,陸軍司令部不服上訴,竟因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誤植法官姓名,讓最高行政法院誤以為審判法官未參與言詞辯論,發回重審,結果原本勝訴案件逆轉敗。官司纏訟7年,今年3月士官敗訴確定,他掛著軍人身分卻回不了部隊,也拿不到退伍令,無法找正常工作,只能打零工,淪為國軍孤兒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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