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縣一名役男前往紐西蘭求學及工作,於屆滿服兵役最高年齡前夕出境,經公所三度催告返國接受徵兵檢查,仍滯留海外不歸,遭檢方依《妨害兵役治罪條例》起訴,直到法院審理時,他才表示已訂好返台機票,遭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,得易科罰金,緩刑3年,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