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一名男子與政二代妻子結婚後,事業大受岳家提拔,卻被妻子發現他上酒店接受性招待、買半套紓壓,念EMBA時還偷吃大13歲的學姊,兩人在短短13天內衝飯店過夜高達10次,妻子憤而提出離婚,並將人夫和學姊告上法院,求償3百萬。嘉義地院審理,判兩人侵害配偶權,要賠償正宮40萬元。可上訴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