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一名少年先後居住在友人家,被懷疑偷取物與徐姓友人等6人發生爭吵,後來被載送至苗栗通霄一處停車場毆打,甚至逼迫少年當眾表演跳街舞、前空翻、自慰,最終少年自行趁隙逃下山。法院刑事部分判徐男等6人各8月至4年,民事部分法院判其中2名少年應賠償10萬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