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某國小1名國小二年級男童在走廊轉角處「背對跳躍」移動時,撞上另名同學,造成對方鼻挫傷、流鼻血、頭部外傷、輕微腦震盪及肩膀、大腿挫傷等傷害。受傷男童家長事後提告求償,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,倒退跑的男童有過失,其父母也未能證明已盡監督責任,判決男童及父母應連帶賠償25萬7591元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