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替代役男在公所服役期間,多次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,無故擅離職役累計達174小時,超過法定7日,遭彰化縣政府函送法辦。被告辯稱因前妻忙碌、父母需上班,幼子無人照顧才擅離職役。惟法官審酌其行為破壞替代役管理制度,考量被告坦承犯行且認罪協商,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2條判處拘役30日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