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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日日shoot》喪屍煙毒附身流竄 持有電子煙 修法補漏要開罰 | Collector
自由日日shoot》喪屍煙毒附身流竄 持有電子煙 修法補漏要開罰
自由時報

自由日日shoot》喪屍煙毒附身流竄 持有電子煙 修法補漏要開罰

〔記者林志怡、邱俊福/台北報導〕現今第二級毒品「依托咪酯」與其類似物,常被製成俗稱「喪屍煙彈」的電子煙彈,成為吸用者毒駕的主要元兇之一。衛福部長石崇良坦言,雖然菸害防制法全面禁用電子煙,卻對「持有」缺乏罰則;國民健康署表示,目前已規劃修法,立法後持有電子煙,除沒入外,還可處二千元至一萬元罰鍰。 衛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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