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第14條規定,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,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,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。不過,近日則有網友提議,不論是學校還是職場,都應該取消生理假,因為生理期只有幾天,且根本不會痛,喝熱水就能緩解。此提議曝光後,在網路上掀起熱議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