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修法追究製造、運輸、販賣電子煙刑責 〔記者劉詠韻/台北報導〕由於依托咪酯「附身」在電子煙彈成為俗稱的喪屍煙彈,且施用者毒駕已發生多次重大死傷交通事故,政府不僅要遏制毒駕,也將修法追究製造、運輸、販賣與供應電子煙者的刑責,即使單純持有也訂定行政罰鍰和沒入規定。 依目前修法方向看,持有尚無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