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今天表示,台灣與新加坡所得稅協定新約將於明年1月1日起適用,提醒營利事業應注意新約修訂的3大重點,包括調降被動所得上限稅率、修訂常設機構判定門檻,以及提供抵稅優惠3年過渡期,以適時因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