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軍十軍團驚傳男軍官與女軍官搞外遇,甚至在營區利用漢光演習留守時多次進行性行為,包含作戰處戰情主任辦公室。更離譜的是,男軍官才跟也是職軍的妻子結婚第8天,就跟女軍官發生性行為,期間次數高達12次,讓老婆提告求償100萬,法院最終判女軍官得賠50萬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