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曾發生校巴溜後致5死意外,涉事司機在停泊車輛時沒有拉妥手掣,由於其在事發時並非在駕駛車輛,故被控「沒有固定汽車制動器材離開車輛」罪,最終被罰款2,000元及停牌6個月,而未被控告更嚴重罪名。新界西北立法會莊豪鋒今日(10日)向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,質疑判罰過低,認為刑罰未能反映同類事件嚴重性,且死因裁判官在審理時亦指出法例存在漏洞,建議當局盡早與相關部門探討修例,以確保罰則具備足夠阻嚇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