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4月30日開始,本港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、加熱煙煙支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,有議員關注相關的執法行動,當局表示,截止5月31日,控煙酒辦已進行逾4000次巡查,並接獲40宗相關投訴及轉介,發出5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,當中一人並不是以香港身份證作登記,但由於執法時不考慮涉事人是否旅客或其訪港目的,辦事處沒有保存相關紀錄。 當局表示,控煙酒辦在行動中共檢獲69件另類煙,其中電子煙佔52%,其餘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