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協助社區持續維護老舊公共設施使用安全、提升整體居住品質,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辦理115年度「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」,即日起受理申請,期限至115年12月1日止,或經費用罄為止。使用執照於民國84年(含)以前核發之公寓大廈,每案最高可補助新臺幣1萬元;85年以後核發者,每案最高補助5,000元。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