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林地院前庭長蔡明宏爆出對女法官性騷擾、對女書記官舔乳案件,被提起公訴,一審將他判刑2年月。案件上訴第二審,雖然蔡明宏不斷否認犯罪,高等法院經過1年多的審理後今(24日)宣判,仍認定蔡明宏有罪,且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,又具法官身分,因此加重改判刑3年10月。可上訴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