爆馬英九命金溥聰開鍘蕭旭岑  律師:實務上常見三大罪 與柯文哲相同罪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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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馬英九命金溥聰開鍘蕭旭岑 律師:實務上常見三大罪 與柯文哲相同罪名

Newtalk新聞 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戴遐齡23日表示,針對前員工蕭旭岑及王光慈離職相關報導,因外界人士不明真相,許多內容妄自揣測;已委請律師對基金會之前發生的嚴重違反財政紀律情事,儘快送請司法機關深入調查。對此,黃帝穎律師今(24)日表示,蕭旭岑遭送法辦,實務上常見三大罪名,基金會是公益款涉公益侵占罪,與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相同罪名。 鏡週刊今報導,「馬英九文教基金會」驚爆家變,這是一場由前國安會祕書長金溥聰奉命主導的權力重整,前總統馬英九手上握有明確證據,足以證明,近年一直有人利用「馬辦」名義在中國「做一些事」,讓他深感不妥,因此授權金溥聰等人出手整頓,在春節後攤牌。 對此,黃帝穎發文表示,馬辦將蕭旭岑以違反「財政紀律」送司法調查,但並未指出告發罪名,而實務上,若只是單純基金會內部紀律的行政責任,並非司法偵辦的標的,依刑事訴訟法規定,犯罪嫌疑才由檢察官啟動偵查,因此馬辦將前員工送司法調查,法律上必然指明犯罪事實及罪名。 他說明,基金會前員工涉違反財政紀律及冒用名義,有三大常見罪名,首先是刑法公益侵占罪,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,基金會是公益財團法人,基金會的錢是公益款,任何挪用公款、假公濟私或擅自對外取得他人捐款基金會的款項入私帳,均涉犯刑法公益侵占罪。公益侵占罪的罪名與柯文哲侵占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捐給民眾黨的200萬元等犯行,罪名相同。 再者是刑法背信罪,5年以下徒刑,黃帝穎指出,前員工被指控冒用名義做一些不妥的事,執行長屬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,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不法利益,或損害委託人利益,違背職務行為,涉犯背信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第三是偽造文書罪,5年以下徒刑,黃帝穎表示,前員工被指冒用名義、違反財政紀律,如擅自冒名簽定契約、製作不實單據或文書,實務上常見涉犯偽造文書罪。 延伸閱讀: 李孝亮靠「僑民投資」沒當兵 律師:蔣家後代也是用這方式不用當兵 遭嗆「鄭麗文拖垮國民黨、你不是要高興?」黃暐瀚:這是「政黨」與「國家」意識差別 李貞秀嗆鍾小平「是狗不配當人」她轟:沒水準!國民黨不吭聲就是她嘴裡的狗 柯文哲酸王美惠騎摩托車跑來跑去 他諷:難道要像你在市長室踩飛輪收300萬? 馬辦爆馬親授意金溥聰操刀 蕭旭岑出面說分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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