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門緹岸賣方違反《一手新例》涉45項控罪 遭罰款37.5萬
星島頭條

屯門緹岸賣方違反《一手新例》涉45項控罪 遭罰款37.5萬

銷監局昨日公布,成功檢控一個一手住宅發展項目賣方違反《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》(《條例》)。賣方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上述控罪,被法庭定罪,共被判罰款37.5萬。有關發展項目位於屯門掃管笏,為福彩發展持有及銷售的屯門掃管笏緹岸(前稱恆大.珺瓏灣)。 該賣方涉及45項控罪分別為(i)沒有在出售日期前最少7日期間內向公眾提供在之前三個月內印製等。 銷監局發言人表示,該局一向以三管齊下方式執行《條例》,即

Go to News Sit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