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控涉犯京華城等案,台北地院一審今(26日)下午2點半宣判,並命柯文哲、沈慶京、應曉薇與李文宗4名被告須到庭聆判,若不到庭可拘提,用意是宣判後,隨即進行強制處分訊問程序,若判決結果是有罪且重判,依法雖可裁定羈押防逃、確保日後審判與執行程序順利進行,但比較可能的作法是增加交保金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