柯文哲涉貪判刑17年 北院維持交保、電子腳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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柯文哲涉貪判刑17年 北院維持交保、電子腳環

台北地方法院26日下午對京華城、政治獻金等案進行宣判,前台北市長柯文哲(前右)抵達現場。中央社記者趙世勳攝 115年3月26日 Newtalk新聞 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、劉建邦台北26日電)台北地院今天審結京華城容積獎勵等案,判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17年徒刑,褫奪公權6年。可上訴。法官就是否變更強制處分訊問後,諭知柯文哲維持交保、科技監控等強制處分。 此外,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,法官諭知加保3000萬元;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15年6月,法官諭知加保3000萬元;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判刑4年6月,解除電子腳環,維持其餘處分。 台北地檢署民國113年底偵結京華城、柯文哲政治獻金等案,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。台北地方法院歷經逾1年審理,今天下午一審宣判,審判中停止羈押的柯文哲遭判17年徒刑,可上訴。 台北地方法院辯論終結時,即命審判中停止羈押的柯文哲、應曉薇、沈慶京、李文宗4名被告到庭聽判。合議庭今天宣判後,隨即召開訊問庭,以判決結果為新證據,就有無變更強制處分必要進行訊問庭。 公訴檢察官主張,4人一審均為有罪,判決刑度非輕,將來仍有上訴以及刑罰執行程序等情形,請求維持現有的強制處分。 柯文哲說,不會逃亡、不用電子腳環,也不用限制住居,請求原交保7000萬元可減少。 有關應曉薇跟沈慶京各加保3000萬元部分,2人都同意暫留法院的候審室覓保。(編輯:蕭博文)1150326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、政治獻金案,26日做出一審判決,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17年徒刑、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、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15年6月。(中央社製圖) 柯文哲涉京華城案、政治獻金案偵辦大事記。(中央社製圖) 延伸閱讀: 柯文哲一審判17年 黃國昌:難以置信「這是哪門子賄賂?」 (影) 千里奇襲 烏炸俄列寧格勒3港! 「這機」首次上陣投重磅炸彈立奇功 柯文哲宣判》批法官是「民進黨的狗」 館長:判決將藍白合推向高峰 柯文哲一審重判17年!486先生:柯文哲恐將老死監牢 柯文哲一審17年!律師:堅持打無罪、每個證據都要爭執 一定會判比較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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