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地方法院今宣判柯文哲涉京華城、政治獻金案,對於沒收金額部分,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,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,柯文哲、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,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