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慶京透過7個人頭交付 北院:具對價關係 〔記者翁靖祐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、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涉犯京華城案於昨日分別被判處十七年、十年有期徒刑。台北地方法院認為,柯、沈的行賄及收賄部分,所指的是沈以人頭方式交付共二一〇萬元部分,具對價關係,且本質屬前金、後謝。此外,收、賄雙方只要可得推悉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