柯文哲違背職務收210萬判17年 北院:不能以政治獻金名義變相受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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柯文哲違背職務收210萬判17年 北院:不能以政治獻金名義變相受賄

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,更衍生出公益侵占、背信等罪,遭判刑17年。台北地檢署指控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取得京華城容積獎勵,賄賂柯文哲1500萬元、匯210萬元「政治獻金」,雖然柯文哲工作簿有記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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