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東邱姓男子,因「只是想吃」深夜順手拿走他人桌上的1顆橘子,吃上官司。法院近日審結認定認定構成竊盜罪,判處拘役10天,得易科罰金,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。判決書指出,邱男於去年11月3日凌晨1時...